一些
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故意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模糊的概念,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含糊解释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便任由他们解释,借以减免、规避应承担的责任。有些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少报办公室装修预算,并在办公室设计办公室装修方案时故意隐报或少报工程量,让消费者觉得划算而痛快签约。等到最后结算时,房主才发现严重超支。另外,部分家装装潢公司和房主签合同时,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笔”,如规定“办公室装修中若原材料没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而更换的结果是同型不同质,展柜制作价格差别很大。
业内人士指出,在和家装装潢公司签订办公室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房主应该在合同中尽量细化办公室装修的具体要求,明确办公室装修的工期;其次,在办公室装修合同中,对家装装潢公司单独设立的补充条款要进行认真检查,搞清补充条款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在办公室装修过程中,房主如果对办公室装修项目有所增减,一定要及时填写“工程变更单”,并列为合同附件进入办公室装修合同书;第四,对办公室装修时使用的装饰设计材料的具体商场展柜品牌、型号都要最详细的规定,同时,合同中保修条款一定要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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