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潢过程中,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不能如期完工,面对“半拉子”工程,业主该怎么办?工程开工后,业主发现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的材料报价明显比市场价高出很多,该怎么处理?项目变更后,业
主不愿为变更的项目付款,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该怎么办?这些很多人在家庭办公室装潢过程中碰到的头痛问题,比较集中地出现在上周晨报《时尚家居》版与读者互动的电子信箱里,本期,我们专门请来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王展,为读者细致解答问题。
读者庄诗:办公室装潢工程项目变更对方不认账如何处理
我的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在三个月前承接了祁先生的办公室装潢业务。可当办公室装潢工程结束后,装潢公司要求祁按照装潢公司出具的工程项目结算单要求其支付工程款时,祁却以工程项目变更后的展柜制作价格过高为由不愿付款。可当初变更的工程项目,双方都是口头明确表示同意的,只是他说当时没钱,等整个工程竣工后一起结算。装潢公司虽多次与祁交涉,但都没有什么结果。请问有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
在目前的家装市场上,发包方(业主)在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对原有工程项目进行变更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往往忽视做好工程项目变更的相关工作,这常常引起承发包双方在结算工程款时的纠纷。
如果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祁当初在工程项目变更时曾提出过工程项目变更,并同意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提出的工程款变更额,那么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就很难以自己单方面出具的工程款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一旦发生诉讼,法院通常要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该办公室装潢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变更量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工程款增减额,并以此判决发包方应该支付的工程款项。
律师提醒
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在发包方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后,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应该在确认这些项目变更合法和可行的基础上,与发包方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就工程项目变更的内容、材料采购、展柜制作价格构成、工程款增减额、付款方式、工期处理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然后再根据这些约定具体实施变更后的工程项目,从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办公室装潢工程竣工后顺利拿到相关工程款。
读者程先生:房屋办公室装修未能如期完工业主怎么办
今年3月份,我刚从开发商那里拿到房子就委托一家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进行办公室装修,约定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在6月1日前将房子办公室装修完毕。可办公室装修期满后,工程至少有三分之一未完工。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经理一再保证7月10日前一定能够完工。我觉得“半拉子”工程再找别的装潢公司也挺麻烦的,但心里总有些虚,万一再不能完工不更麻烦吗?现在,不知道如何处理比较好。
律师分析:先公证办公室装修现状再继续办公室装修
一般情况下,业主在委托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办公室装修房屋时通常都会对办公室装修工期进行约定。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应该在约定的办公室装修工期内将房屋办公室装修完毕并交给业主。但现实生活中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未能按期完工的情况时有发生,业主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多一些维权意识。从法律上讲,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未能如期办公室装修完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对此,业主可以根据办公室装潢合同的约定追究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的违约责任。若办公室装潢合同对此没有约定,律师认为业主有两种选择:
一是让原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继续办公室装修下去,同时业主应与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就办公室装潢期限的宽限期及其违约责任重新书面约定。二是更换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由新的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接受该工程继续办公室装修。对于这种情况,业主除与新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签署办公室装潢合同外,还应首先委托公证机关对目前的办公室装修现状进行公证,为日后与原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之间的纠纷处理保留相关证据。至于公证所需费用,业主可以作为损失要求原办公室装潢装潢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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